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12月 31 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公告如下:
序号
权利人
不动产坐落
不动产面积(㎡)
用途
使用权类型
备注
1
梁月嫂
桂林市临桂区两江镇高寨村委会高寨村
宗地:136.71
建筑:238.33
住宅
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3号
联系方式:0773-5595510
桂林市临桂区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
2025年12月11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