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标题:被外地公司割韭菜?月嫂45000元投资要打水漂……
市民孙女士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,与河北唐山的一家公司签订“服务协议”,对方承诺她有十分可观的分红。然而,现实却如一盆冷水浇下,不仅分红成了泡影,如今公司倒闭,孙女士投入的本金也打了水漂。
事件经过
据孙女士介绍,2018年年末,朋友介绍有一家公司正在搞一个“购车福利计划”,缴纳一定的订购款后,便可成为会员,半年内每个月可以领取分红。半年后,如果不再想要分红,可正常提取当初预订的车辆。
孙女士称,签订协议时,公司描绘的美好蓝图让她心动不已,出于对朋友的信任,她没有过多犹豫便签订了协议并支付了款项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公司承诺的分红迟迟未到账,直至公司关门大吉,孙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。孙女士不仅没有买到价格优惠的车辆,45000元订购款还搭进去了。为了讨回本金,孙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但她很快发现,因公司注册地在唐山市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她必须前往唐山法院提起诉讼。无奈之下,孙女士聘请律师在唐山法院立案起诉。
在诉讼过程中,孙女士了解到:即便官司胜诉,如果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,她依然可能拿不到一分钱。这让孙女士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与无奈之中,她懊悔不已,直言当初不该轻信朋友劝说盲目投资。
采访中记者了解到,孙女士是一位月嫂,这45000元订车款是其长期攒下用于养家糊口的积蓄。
烛下说法
据了解,孙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。从其签订的“服务协议”来看,若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义务,已构成违约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若存在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,股东还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但在实际执行中,若公司倒闭且无财产,债权人的权益保障将面临巨大挑战。
目前,孙女士的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,烛火新闻提醒广大市民,面对各类投资承诺,务必保持理性与谨慎,切勿因一时轻信而遭受财产损失。
记者:声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