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签证申请有条件要求,如果不满足条件可以与主申请人共享资产证明材料,仅提供基本材料即可。而副申请人也会有要求,那么哪些人可以为副申请人?
日本使馆要求:
副申请人需符合受理范围,可与主申请人共用资产(主副申请人必须在同一城市),其余材料需正常提供;
副申请人定义:主申请人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;其他关系不可与主申请人共享资产证明。
需提供主副申请人的关系证明(5选1):
1、结婚证复印件(夫妻关系必须提供此项材料)
2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
3、户口簿整本复印件
4、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
5、派出所开具的盖有红章的关系证明原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