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访问北京华嫂之家科技有限公司!

全国服务热线:010-5338 3376

华嫂之家-办理签证

推荐产品

联系我们

华嫂之家-办理签证
联系人:签证客服-小久
手 机:136 9122 5772
电 话:010-5338 3376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国际中心D座19楼

签证材料

您的位置: 主页 > 新闻动态 > 签证材料

荷兰过境签证所需材料

发布时间:2025-08-22 12:09人气:

  过境签证是公民取得前往国家(地区)的入境签证,搭乘交通工具时,途经第三国家(地区)的签证,以下是为您介绍办理荷兰过境签证所需材料:


  签证类型:过境签证

  有效期限:以使馆签发为准

  停留期限:以使馆签发为准

  入境次数:以使馆签发为准



签发对象签证材料材料要求
主要签发给需要在荷兰过境的外国公民个人申请表(原件)有效期离行程结束后至少有6个月

真实完整填写

荷兰签证申请表模板

护照(原件)有效期离行程结束后至少有6个月
至少有两页完整连续的空白页,不包含备注页
照片(原件)两张相同的白底彩色近照
近6个月内拍摄

尺寸为3.5厘米 x 4.5厘米

荷兰签证照片要求

身份证(复印件)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16周岁以下如没有,可不提供
户口本(复印件)申请者本人所在户口本上首页复印件及每位成员信息页复印件
其他固定收入证明复印件 (复印件,可选)如适用,例如:奖学金证明或兼职工资证明
若原件为中文,则须提供荷兰语或英文翻译件。
医疗保险 (原件)保险需涵盖全程,自出发航班起飞日起至归国抵达日
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(约30万人民币)
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(原件或复印件)最近三到六个月的进出账
如申请人未满18岁或无业,可提供父母或配偶或其经济依附人的活期账单。
已确认且付费成功的机票(复印件)付费成功且已出票的机票或是付费成功的电子机票。如订单语言为中文,须用英文或荷兰文翻译关键信息
主要目的地国入境的签证或有效的旅行证件(复印件)如果你旅游所经的最后一个目的地所在的国家也需要签证的话,你必须在这个申请之前获得这个国家的签证。
外国人居留许可(复印件)



  注意:

  如果您是在职的申请者,除“基本材料”外,您还需要提交:

  工作单位证明(原件+复印件+翻译件)

  营业执照/机构代码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原件+复印件,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)


  特别提示:

  以上是办理荷兰过境签证所需要的材料,荷兰大使馆要求的材料比较详细,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荷兰签证服务中心,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!

下载附件

点击下载

标签:

推荐资讯

在线客服
服务热线

服务热线

010-5338 3376

微信咨询
华嫂之家-办理签证
返回顶部